“初唐四杰”指的是唐代初年,文學(xué)家王勃、楊炯、盧照鄰、駱賓王的合稱,簡稱為“王楊盧駱”。四杰齊名,原并非指其詩文,而主要指駢文和賦而言。后遂主要用以評其詩。杜甫《戲為六絕句》有“王楊盧駱當(dāng)時體”句,一般即認(rèn)為指他們的詩歌而言;但也有人認(rèn)為指文,如清代宗廷輔《古今論詩絕句》謂“此首論四六”;或認(rèn)為兼指詩文,如劉克莊《后村詩話·續(xù)集》論此首時,舉賦、檄、詩等為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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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就說到檄文,自然不能忽視駱賓王的《為徐敬業(yè)討武曌檄》。《為徐敬業(yè)討武曌檄》是唐代文學(xué)家駱賓王創(chuàng)作的一篇檄文。此文開篇即歷數(shù)武則天之累累罪惡,層層揭露,有如貫珠,事昭理辨;再寫起兵討伐武則天的正義,氣盛而辭斷;最后向敵方曉以賞罪誘脅。全文綜合運用對仗、用典、夸張等表現(xiàn)手法來烘托文章氣勢,對人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,表現(xiàn)出強有力的說服力和號召力。當(dāng)然,對于駱賓王來說,跟隨英國公徐敬業(yè)起兵討伐武則天,最終以失敗而告終。至于駱賓王的結(jié)局,更是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了。

一
首先,駱賓王(626年?—687年?),字觀光,婺州義烏縣(今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一帶)人。駱賓王出身寒門,其名字和表字來源于《易經(jīng)》中的觀卦:“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”七歲能詩,號稱“神童”。據(jù)說《詠鵝》就是駱賓王七歲時所作。由此,非常明顯的是,和王勃、楊炯、盧照鄰等人一樣,駱賓王也是年又聰慧,甚至可以說是年少成名了。對于《詠鵝》這首詩,因為入選了小學(xué)語文的課本,從而家喻戶曉。
按照介紹,這首詩開篇先聲奪人,“鵝!鵝!鵝!”寫出鵝的聲響美,又通過“曲項”與“向天”、“白毛”與“綠水”、“紅掌”與“清波”的對比寫出鵝的線條美與色彩美,同時,“歌”、“浮”、“撥”等字又寫出鵝的動態(tài)美,聽覺與視覺、靜態(tài)與動態(tài)、音聲與色彩完美結(jié)合,將鵝的形神活現(xiàn)而出。
駱賓王之父擔(dān)任青州博昌縣令,并在博昌縣病逝。父親去世后,駱賓王他流寓博山,后移居兗州瑕丘縣,在窮困潦倒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。對此,在筆者看來,雖然年少的時候飽經(jīng)磨難,但是,這并沒有讓駱賓王灰心喪氣,反而促使其投身于仕途,以此獲得一定的成就。
二
根據(jù)《舊唐書》等史料的記載,唐高宗永徽年間(650—655年),駱賓王為道王李元慶府屬,道王李元慶叫他陳述才能,但是,駱賓王恥于自炫,辭不奉命。在駱賓王之后,李白曾表示: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權(quán)貴,使我不得開心顏?”對此,在筆者看來,這也是駱賓王的最好寫照了。雖然駱賓王想要獲得一番功名。但是,這并不意味著駱賓王沒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。
后來,駱賓王被唐朝拜為奉禮郎。奉禮郎,唐代官名,屬太常寺。原名治禮郎,唐高宗李治即位后為避諱而改稱。唐人所撰書,述北齊及隋事,均改作奉禮。《通典》述前代治禮郎,均改作理禮郎。但是,不知道因為什么原因,駱賓王遭到了貶謫,乃至于被充軍到西域,長期守衛(wèi)唐朝的邊境。后來,駱賓王來到巴蜀之地,進入姚州道大總管李義軍幕僚。彼時,姚州道大總管李義軍平定叛亂的檄文,大多是駱賓王撰寫的。
三
值得注意的是,在巴蜀之地的時候,駱賓王還和另外一位初唐四杰——盧照鄰有所交流。唐高宗李治在位時,盧照鄰調(diào)任益州新都尉(今四川省成都市一帶)。三年任期結(jié)束后,盧照鄰沒有離開益州,而是逗留蜀中,放曠詩酒,前后大概兩年。
根據(jù)《舊唐書》等史料的記載,儀鳳三年(678年),駱賓王調(diào)任武功主簿、長安主簿,又由長安主簿入朝為侍御史。對此,在筆者看來,從官職上來看,駱賓王逐漸受到了唐朝的重用。但是,當(dāng)時武則天執(zhí)掌大權(quán),駱賓王秉承不同的立場,甚至因此多次上書諷刺,從而被朝廷入獄。在此背景下,駱賓王作《在獄詠蟬》以抒悲憤。此詩作于患難之中,作者歌詠蟬的高潔品行,以蟬比興,以蟬寓己,寓情于物,寄托遙深,蟬人渾然一體,抒發(fā)了詩人品行高潔卻“遭時徽纆”的哀怨悲傷之情,表達了辨明無辜、昭雪沉冤的愿望。
公元679年,駱賓王被釋放。調(diào)露二年(680年),駱賓王出任臨海縣丞,世稱駱臨海。《舊唐書》也記載,駱賓王是在武則天臨朝稱制之后,以長安主簿的身份被貶謫為臨海丞的。對于當(dāng)時的駱賓王,棄官游廣陵,作詩明志:“寶劍思存楚,金椎許報韓。”在武則天執(zhí)掌唐朝大權(quán)之后,反對的人,顯然不止駱賓王一個。其中,就徐敬業(yè)來說,自然堪稱其中的代表人物。
李敬業(yè)(636—684年),本名徐敬業(yè),曹州離狐(今山東省菏澤市)人,唐朝大臣,司空李勣的孫子,梓州刺史李震的兒子。徐敬業(yè)(李敬業(yè))善于騎射,頗有才智。總章二年(669),徐敬業(yè)(李敬業(yè))承襲英國公,授太仆少卿,出任眉州刺史,遷柳州司馬。光宅元年(684年),面對武太后廢除唐中宗李顯和唐睿宗李旦、臨朝稱制的局面,起兵于揚州,自稱大將軍、揚州大都督,以勤王救國、支持唐中宗李顯復(fù)位為名。

四
最后,在徐敬業(yè)(李敬業(yè))起兵之后,駱賓王被任為藝文令,掌管文書等事務(wù)。在此背景下,駱賓王起草《為徐敬業(yè)討武曌檄》,并跟隨徐敬業(yè)一起討伐武則天。在這場戰(zhàn)役中,徐敬業(yè)雖然擁兵超過十萬人。但是,徐敬業(yè)放棄攻打洛陽,想要攻占金陵,從而犯了戰(zhàn)略上的錯誤。因此,同年十一月,徐敬業(yè)就兵敗被殺了。在此背景下,駱賓王結(jié)局不明。
根據(jù)《舊唐書》等史料的記載,關(guān)于駱賓王的結(jié)局,有說法認(rèn)為他被亂軍所殺,也有說法認(rèn)為駱賓王遁入空門。但是,不管哪一種說法,自公元684年開始,駱賓王都告別了唐朝歷史的大舞臺。
總的來說,在初唐四杰中,駱賓王詩作辭采華膽,格律謹(jǐn)嚴(yán)。長篇如《帝京篇》,五七言參差轉(zhuǎn)換,諷時與自傷兼而有之;小詩如《于易水送人》,二十字中,悲涼慷慨,余情不絕,有《駱賓王文集》存于世。清代陳熙晉輯有《駱臨海集箋注》。對此,歐陽修表示:王勃與楊炯、盧照鄰、駱賓王皆以文章齊名,天下稱“王、楊、盧、駱”四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