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佛教是如何發展的?這是許多讀者特別想知道的問題。以下有趣的歷史將詳細介紹清代佛教的發展歷史。讓我們看看。
清代佛教是清朝一代從清順治元年(1644)到宣統三年(1911)共268年的佛教。清朝的佛教政策幾乎完全繼承了明朝。首先,在管理方面,我們模仿明代僧侶制度,在北京設立了僧侶記錄司。所有僧侶經禮部考選,由官員任命。各州府縣僧官,由各省布政司選拔,提交禮部受職。所有僧官的職別名稱都和明代沒什么區別(康熙《大清會典》卷71)。
寺廟僧尼數字
順治二年(1645)禁止在首都內外建造寺廟佛像,必須經禮部許可。現有的寺廟佛像不得擅自拆除。也不允許私下度過僧尼。所有的僧侶和道教官員都會發出最后通牒。
康熙四年(1665)以來,對私立庵院和私人僧尼都有法律規定。但自乾隆四年(1739年)以來,隨著人口的增加,私人僧尼人數也增加,暫時難以查補給牒。因此,從乾隆十九年(1754年)開始,官方最后通牒制度就被取消了。這項政令一直持續到清末。
據康熙六年(1667)禮部統計,各省官建大寺6073座,小寺6409座;私建大寺8458座,小寺58682座。僧中1100292人,尼中8605人。寺廟共7962座,僧尼共18907人(《清會典》卷15、《禮部方伎》)。
但自乾隆元年(1736)至四年(1739)以來,各省度牒部共頒發了34萬零112張照片,并命令師徒們相傳,無需再發。隨后私度越來越多,乾隆十九年(1754)通令廢除最后通牒。到清末,全國約有80萬僧尼(太虛《整理僧伽制度論》)。
起源
清朝統治者最初接觸到的佛教是中國西藏傳下來的喇嘛教。自17世紀初以來,喇嘛一直到海關傳教,并受到清太祖的禮貌。太宗時期(1627-1643),盛京(今沈陽)已開始與當時西藏的達賴喇嘛第五世(1617-1682)建立關系。
世祖順治九年(1652)達賴第五世應申請入京,并被清朝封存。世祖很容易參禪,所以他首先召喚了北京師傅海會寺憨普性聰(1610-1666)。還召喚浙江玉林通秀(1614-1675)、木陳道敏(1596-1674)等入京說法。
本月,通秀的弟子、道敏的弟子、山曉本清相伴進入,并幫助傳教。通秀后來進入北京。世祖命令1500名僧侶從他那里接受戒律,并被尊為玉林國家大師,以表達他對漢代佛教的尊重(《普濟玉林國家大師語錄年譜》)。
其次,圣祖出游南北,常住名山巨剎,賦詩題詞,寫碑文,也接近佛教。世宗經常與禪僧交往,自稱圓明居士,編輯古德參禪語要,成為《皇家選擇語錄》19卷,以禪宗工匠為己任。他還從張佳國師那里學習。
清朝非常重視西藏的政治和教育事務。雍正六年(1728年)成立駐藏大臣,管理西藏政府事務。乾隆五十八年(1793年)制定了第二十九章(即《任命章程》),確定了西藏政治和教育的統一制度。西藏所有的寺廟和喇嘛都由清朝的理藏院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