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建立了地域遼闊的明朝,但面臨著周邊其他勢力的不斷侵擾,需要在邊界,尤其是北方駐扎大批的軍隊。然而,要供養如此龐大的軍隊,對于農耕時代的國家來說是一個極大的負擔。因此,朱元璋采用了一個他自認為非常高明的政策——衛所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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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所制,在元朝時期由戶部尚書張昶首先提出,朱元璋實行軍民分籍制度,一部分人被編為軍戶,而一旦成為軍戶,將世世代代當兵。政府將這些軍戶分配到全國各地的衛所,并從事屯田工作。屯田這個詞語大家并不陌生,類似于建設兵團,戰時作戰,平時則從事農業生產。在明朝初年,每名軍士分配給五十畝農田和耕牛工具等。收獲以后,軍士留十二石糧食供自己家庭使用,其余的則上交衛所,作為軍官俸祿,并儲存起來供戰時作戰使用。
在衛所制度的初期,明朝的百萬大軍能夠實現自給自足,為此,朱元璋十分得意,高興地說:“吾養兵百萬,不費民間一粒粟。”但是,任何好的政策,只要監督不力,也都會荒廢,最終失去它的效用。經過兩百多年的時間,原本可以自給自足的衛所,到了明朝末年已經無法給士兵發軍餉了,軍餉都需要靠朝廷進行支援,即便如此,也出現了很多拖欠軍餉、士兵嘩變的現象。

崇禎年間,宣大總督盧象升視察軍隊后,給崇禎皇帝上了一封奏疏,描述了山西邊防軍隊的一些情況,“今逋餉愈多,饑寒逼體”(逋,拖欠),士兵則“有無袴者,有少鞋襪者,臣見之不覺潸然淚下”,“所轄之軍,其餉銀自去年十一二月至今,分毫未領也。”而軍餉不能及時發放,這些士兵就有隨時嘩變的風險,從萬歷年間就有這種現象的發生,到了天啟年間,福寧、杭州等地先后發生兵變,到了崇禎年間,嘩變幾乎成了日常之事,“饑軍嘩逃,報無虛日”。而且這些士兵有一部分加入了農民軍,這就形成了雙重的打擊,一方面起義的農民軍人數變多了,另一方面,鎮壓農民軍的軍隊變少了。

那為何短短兩百年間,衛所制度就從能“養兵百萬”到連軍餉都發不起了呢?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:
第一,原本屬于軍隊的屯田多被軍官、豪紳和太監所占。屯田制度,軍官在衛所里占據主導地位,慢慢地他們會逐漸侵占軍戶的屯田,而依附于軍官的豪紳和太監也會相應地占據一部分土地,所以最終這些土地收入落入私人口袋,而并沒有成為衛所的公共財產,導致衛所沒有能力發放軍餉。
第二,還有很多土地被少數民族占領,衛所多處在邊境地區,尤其是北方邊境,在整個明朝時期,明朝都在與少數民族作戰,而隨著明軍戰斗力的下降,有些原本屬于衛所的土地被少數民族侵占,導致衛所耕地減少,在加上第一點中被軍官和太監所占領的土地,衛所的土地越來越少。
第三,明朝后期,明朝的戰事更加頻繁,如萬歷三大征、天啟時期的對清(后金)作戰、崇禎時期同時對清和農民軍作戰,戰事頻繁導致軍戶沒有時間進行農業生產,自然糧食產量會降低,也就無力供應軍餉,這也導致了衛所制度的瓦解。
所以,經過兩百多年的發展以后,朱元璋引以為豪的這套制度也走到了歷史的盡頭,而明朝也再也無力承受同時進行兩場戰爭,最終走到了末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