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下。
很多人還不知道如何查詢簽訂的勞動合同。下面是詳細的解釋。
現在讓我們來看看!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七條,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:
(一)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;
(二)勞動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;
(三)勞動合同期限;
(4)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;
(五)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;
(六)勞動報酬;
(七)社會保險;
(八)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;
(九)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。
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,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、培訓、保密、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。
以上說明了如何查詢已簽訂的勞動合同。這篇文章已經分享到這里了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如果信息有誤,請聯系邊肖進行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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